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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信部23日發布的《關于公開征集鎂行業準入條件意見的通知》指出,現有鎂冶煉企業產能準入規模應不低于1.5萬噸/年;改造、擴建鎂冶煉項目,生產能力應不低于2萬噸/年;新建鎂及鎂合金項目,生產能力應不低于5萬噸/年。鼓勵大中型優勢鎂冶煉企業并購小型鎂廠。 工信部表示,新建或改擴建的鎂冶煉企業廠址選擇應靠近具有資源、能源優勢地區,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行業規劃要求,符合各。ㄗ灾螀^、直轄市)鎂行業發展規劃、城市建設發展規劃、土地利用規劃、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規劃、礦產資源規劃。
(本文來源:中國證券報 作者:朱宇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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